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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0 09:42:25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连州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碳酸钙20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1]29号

2021-12-10

连州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

连州市龙坪镇老虎冲

2

关于《广东新宏昊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英砂、16万吨超白石英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1]30号

2021-12-28

广东新宏昊矿业有限公司

连州市新塘工业园内

3

关于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清远风行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连州市龙坪镇龙坪村大寨岭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1]31号

2021-12-31

清远风行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清远市连州龙坪镇龙坪村大寨岭村白石岭地段

4

关于《连州市诺誉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米PVC合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1]32号

2021-12-31

连州市诺誉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清远民族工业园九陂园区JX-A-18-01地块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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